关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
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
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的意见》(鲁纪发[2010]8号)和《关于深入学习宣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鲁组发[2010]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学校实际出发,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处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科学管理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重要学习内容,5月份组织一次集中专题学习。二是各党总支利用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时间,安排一次“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让广大干部群众掌握了解制度的情况。三是在处以上干部中组织一次“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测试。达到领导干部100%熟知,纪检、组工干部100%精通,教职医护员工100%知晓。
(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机制。一是要紧紧围绕落实校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定责任主体,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四项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三是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坚持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把“四项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列入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和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三)集中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执行维护规章制度的前提是要有一套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学校要求,针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总结经验,摸清理顺本部门牵头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留死角,杜绝遗漏,避免交叉,认真做好规章制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 “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提高建设高水平重点大学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一活动作为巩固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和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对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学习,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带头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全面掌握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和条款,切实做到真学、真懂、会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营造宣传氛围。教育活动要着眼于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校报、校园网的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最大限度扩大制度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增强学习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围绕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活动、学习型校园、节约型校园、规章制度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落实教育活动的意见安排,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五)做好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对 “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学习的督导工作,防止走过场、应付事。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督促。
请各党总支、机关工委、附属医院党委于10月15日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报纪监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