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体质测试 > 正文

体质测试替考作弊处罚条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01 】


体质测试替考作弊处罚条例


    一、.测试同学必须携带身份证,一卡通参加测试,以便确认身份。


二、测试时听从测试人员的安排,配合测试人员的工作,按照测试技术规范进行测试,遵守测试纪律,维护测试秩序。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记“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由他人代替测试的。


2、代替他人参加测试的。


3、在测试期间擅自离场,不服从测试人员安排,造成暂停或混乱的。


4、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如发现他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可向体育艺术学院或体质健康测试中心举报。凡在测试中作弊同学,将取消本次测试,本年度体质测试分数为“0”,计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通报所属院系。体育课成绩为 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