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学院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1.通过对教师教学过程各方面的检查、分析和评价,了解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优点和缺点,为体育课程的改革提供建议,进一步使课程得以完善。
2.对原有的课程进行修改或制定新的课程以及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调整。
3.为教师提供展示自己能力、水平和个性的机会,鼓励和促进师生的进步与发展。
二、评价原则
1.遵循共性与支持个性相结合,重在支持教师改革创新。
2.检查监督与指导帮助相结合,重在帮助教师发现不足和改进提高。
3.结果认证与过程督导相结合,重在督导教师教学过程和教学常态。
4.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重在激励教师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三、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评价对象为承担体育教学部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形式:由学校评价和体育教学部评价两部分组成。学校评价采用学生网上评价成绩,每学年进行两次,成绩取平均值;学院评价由体育教学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三周完成评价工作。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组成员:由体育教学部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副主任任副组长,体育教学部督导员、教师代表参与组成体育教学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负责体育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评价成绩和管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由学生评价成绩、学院评价成绩组成,比重分别占40%和60%,Y=0.4*X1+0.6*X2,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统计计算。评价成绩一式两份,体育教学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一份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一份本单位留存。
五、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理论课评价以《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专家听课评价表》为依据,实验课评价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质量专家评价表》为依据,同行评价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同行教师评价表》为依据,体育外堂课评价方式见附件1。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
1.学校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档案,并以此作为教师考核、教学评奖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2.对综合评分≤80分且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后10%的教师,由学校教学督导组重点跟踪检查该教师教学工作改进情况。体育教学部协助教师本人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综合评分≥90分,且名次在体育教学部等开课单位任课教师排名前30%,学校定为优秀等级。
七、本办法自2018年9月28日起实行。
八、本办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