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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组建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自评报告(附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8-13 】



附件(二)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体育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党和全国把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建立全民健身体系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学生体育工作是整个教育事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新时期、新形势下青年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我校学生体育工作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遵循体育学科自身的特点和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素质教育,以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中心,以体育教学和群体活动为基础,以高水平运动队为龙头,全面推进我校学生体育工作,为培养大批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做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


坚持“健康第一”的方针,开展以“每天锻炼一小时”为内容的青春健身活动,培养身心健康、具有终身体育意识和行为、掌握两项或两项以上健身技能、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合格人才。在体育教学、群体活动、科研水平、竞技实力等方面继续保持在山东省高校中的领先水平,力争进入全国高校先进水平行列。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方面,武术项目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继续保持有奖牌,力争连续夺得金牌;田径在全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进入全省前8名;篮球力争进入CUBA八强行列;继续拓展新的运动项目。


二、具体实施项目和措施


(一)公共体育教学


1.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严把人才质量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至2010年,45岁以下的体育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达到或超过90%,专任教师人数应能满足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在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素质结构和项目结构上更趋科学合理。


2.课程设置。积极争取政策和建设资金上的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自身潜能,努力改善我校体育场地和设施不足的局面,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要求,逐步开设出15~20项体育课程门类,使课程结构向T型发展——即纵向上沿着必修课、选修课、体育俱乐部的路线设计,横向上拓宽选修课门类。


3.课堂教学和教材。争取开设专门为学生掌握比较系统的和有益于学生终身受益的理论指导课程。满足大学生对体育理论知识的渴求,丰富体育活动项目,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健身条件。认真选购、组织编写具有创新内容、适应21世纪体育教学发展、适合本科学生兴趣特点和需求的教科书或参考资料,以及CAI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课件。


4.场馆建设。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备目录》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充分挖掘体育场地的内在潜力,加大场馆建设规划项目的建设力度。


(二)群体活动和竞赛


1.体育竞赛。除每年常规性的体育赛事外,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安排小型多样、形式活泼、深受学生欢迎的竞赛项目。运动会形式也要由过去的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由单纯的竞技型向竞技健身型转变。组织、调动、配合和支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自发举办不同形式和规模的运动会、体育节或单项比赛,在经费、人员、场地、器材上予以适当投入。其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应提前两周报校体委或体育学院。要有效利用现有体育设施,使校园内师生员工体育锻炼常年不断,竞技活动时常有热点,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和表彰一次参加和开展体育竞赛和活动的先进单位。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每年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工作。成立由主管体育的校领导为组长,校体委、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体育学院等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组。按计划、有组织地对全校本科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原则上一、二年级安排于每年的上半年,三、四年级安排于下半年。作为一项全校性的活动,各相关单位要予以支持和配合,最后由体育学院汇总数据后按要求上报。体育学院组织人员就测定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对策,不断提高达标率,争取达到98.5%以上。达到良好以上水平的学生,才能参与评先奖优。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按肄业处理。


3.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体育竞赛运动队。建立田径、武术、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队,代表我校参加全省或全国性相关比赛。


4.加强课外体育活动和建立体育协会、俱乐部。建立完善的校园体育网络,以体育学院为主,积极发挥校体委、工会、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各学院、教师或学生组织、成立各种体育协会或俱乐部。引导学生进行体育消费、拓宽体育消费领域,开发适应我校学生消费水平的体育健身、康复、娱乐等活动项目。要积极培养增长点,在3-5年内逐步建立大学生体协、教工体协,鼓励和支持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


(三)体育科研和学术交流


1.培养一批学术骨干,积极申报和争取研究项目和课题,以科研凝聚力量,带动我校体育事业向前发展。


2.积极加大科研论文的发表力度;争取有论文入选奥运会、亚运会、全国体育科学报告会。


3.积极扩大对外学术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体育研究机构、兄弟院校的学术交流活动,争取获得较多的合作项目,提高我校体育科学研究的水平。


(四)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1.争取政策支持。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争取在招生政策上采取灵活机制。同时确保招生渠道畅通,尽早发现和物色优秀体育人才。


2.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规范和完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规定》、《高水平运动员奖励暂行办法》等制度。依靠制度管理、约束、激励运动员,优惠的政策、良好的待遇吸引优秀运动员,科学、严格的训练培养运动员,使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正规化。


3.开阔视野,灵活办队。随着形势的发展,探索形式多样的办队模式,逐步试行校企联办、与中学联办或与俱乐部联办的方式。


4.加强经费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学校加强经费投入,确保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水平继续提高。同时要多方运作,扩大经费来源,为我校的体育事业不断注入发展的动力。


5.更新训练观念,改善办学条件。积极选派教练员外出进修,参加培训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体育动态,更新观念,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拓展教练员队伍建设渠道,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聘用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练员,逐步形成长、短期和内选、外聘相结合的教练员队伍。建立有利于提高和调动教练员工作积极性的奖励机制,制定与执教业绩直接挂钩的竞聘上岗、职称晋升等奖励办法。为运动员、教练员创造必要的训练条件,营造良好的训练氛围,增加和改善训练设施。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提供优良、优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吸引和鼓励他们为我校发展做贡献。


 


                                     山东中医药大学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三)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招生录取办法


为使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在严肃政策、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招生录取政策的考生。


二、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在教育部、教育厅规定允许招生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由体育部确定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当年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数额为准。


三、工作流程


我校的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数,并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


2、在校纪委、招办的监督下体育部组织我校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面试工作,对比较优秀的运动员,我校可以提前与其签订报考意向。


3、在我校面试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统一测试的结果,确定我校拟录取的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名单,并依据我省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签约。


4、全国统一高考结束以后,依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校招生小组确定录取名单,并录取为我校的高水平(优秀)运动员。


四、其他说明


1、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2、名额分配:校高水平(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的20%由校招办负责,其余80%由体育部负责。


3、对于上级领导、我校教职工子女等特殊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对于极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四)


山东中医药大学高水平(优秀)运动员


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


一、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优秀运动员学生(以下简称运动员)是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了我校学生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在校期间,运动员除了学习专业文化课程,还要进行运动技能训练。为了促使运动员学好专业文化课程,同时,保持较高的竞技水平,根据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运动员的专业文化学习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综合表现成绩占40%。


运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所获成绩的按60%折算为文化课考试成绩。


综合表现满分为40分,其中,日常表现分为20分,由运动员所在学院根据本人在学习、生活中的表现打分;体育训练分为20分,由教练员根据运动员在训练中的表现及其竞技能力水平综合打分。


比赛成绩加分:依据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成绩进行加分。该项加分的上限为总成绩达到60分,即总成绩满60分后,不能继续加分。


运动员文化学习单科总成绩的计算:


文化学习单科总成绩=单科文化课考试成绩*60%+综合表现成绩+比赛成绩加分(单科总成绩小于60分时适用)


三、本办法适用于运动员所在专业规定的、由学校组织的必修课、限选课考试成绩,全校性公选课和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除外。文化课考试和同专业其他学生的文化课考试同一标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负责运动员综合表现成绩打分的学院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客观地确定运动员的综合表现成绩;综合表现成绩要在学期考试结束后报运动员所在学院。


附件:


1、药学院《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五)


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高水平(优秀)运动员


学生学业成绩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药学院考核分(20分)


药学院考核总分为20分,主要考查范围在学习和生活方面,包括思想修养、学习态度、参加文体活动、遵守纪律等共四项,满分20分。


(1)思想修养(5分)


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党团活动、班级活动等。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学习态度(5分)


学习态度包括课堂考勤、课堂纪律、完成作业等。除参加正常的体育训练外,学生应积极参加文化课学习。迟到、旷课除执行《山东中医药大学请销假规定》外累计5次扣1分;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教学秩序1次扣1分;不交作业1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文体活动(5分)


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视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加分,加满5分为止。


(4)遵守纪律(5分)


学生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夜不归宿、酗酒、打架、抽烟、聚众赌博、违章用电、破坏公共财物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除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二、实施步骤


1、学生文化考试成绩由学校各教研室专业课老师负责考核;


2、综合表现考核分由学院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学生学业成绩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并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审核;


 


 


                                          药学院


                                     2006120


附件(六):


体育学院高水平(优秀)运动员


学生学业成绩测评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校运动队的管理,提高我校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优秀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人才,为我校争光和我校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带动我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我校体育工作蓬勃发展,实现我校运动队达到高校一流运动队的目标,应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调动他们学习和训练两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体育人才提高运动水平,创造优秀成绩,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荣誉,进一步增强为校争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校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体育学院考核分(20分)


体育学院考核总分为20分,主要考查范围在训练方面,包括训练态度、竞技能力。


(1)训练态度(10分)


训练态度包括训练主动性、自觉性等。学生应积极主动参加正常的运动理论与技能训练,并按教练员的要求完成训练任务。教练员根据学生表现情况酌情打分。


(2)竞技能力(10分)


包括每学期学生的运动技术、运动能力和比赛成绩等。教练员根据学生表现情况酌情打分。


评分标准为:训练态度端正、参加比赛的队员为90100分;训练态度端正、不缺勤但不参加比赛的队员为8090分;训练态度端正、缺勤小于10次的队员为7080分;训练态度端正、缺勤大于10次小于20次的队员为6070分;训练态度不端正、缺勤大于20次的其中任何一项的队员均为60分以下。


二、比赛成绩加分


依据学生在全国、省级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予与加分。该项加分为额外加分,其上限为单科总成绩满60分,即单科总成绩满60分后,不再加分。


加分标准为:省级以上比赛前三名加10分,4-6名加5分,7-8名加3分。


三、实施步骤


1、学生考核成绩由各队教练员负责考核;


2、依据比赛成绩加分部分根据比赛成绩册确定。每次比赛结束后,体育学院核定学生成绩并报教务处、学生所在院部备案、审核,作为加分依据。


 


 


                                        体育学院


                                      2007111


附件(七):


山东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


运动场地简介


学校各类体育场馆总使用面积 109804平方米 ,其中室外体育场地面积为 87212平方米 ;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为 22592平方米


田径训练场:总占地面积 21100平方米 ,内有一块含8条弯道、10条直道、道宽 1.22 400标准全塑胶田径训练场、一块标准人造草坪足球训练场;辅助训练区内设2个塑胶篮球场、3副双杠、2副单杠及16间肋木等训练设施。


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总占地面积 20719平方米 ,其中标准篮球场 14 个、标准排球场12个、标准网球场9个(其中3个为塑胶场地)。


综合训练馆:主建筑共三层,建筑面积为 7497平方米 ,全部训练场地铺设有高级体育专用木地板。一层为乒乓球、艺术体操、体育舞蹈馆,馆高 9.5 ,跨度为 39.6 × 39.6 ,现配有20张乒乓球台,体育舞蹈专用场地和器材;二层为排球、羽毛球馆,馆高 15 ,跨度为 39.6 × 39.6 ,有标准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10个;三层为篮球、武术馆,馆高 10.5 ,跨度为 39.6 × 39.6 ,有标准篮球场2个、武术训练场地两块。


主田径场(标准足球场):正在建设当中,目前尚未完工。该田径场为我校主体育场,全塑胶场地,场地面积为 21253平方米 ,体育场看台共两层,建筑面积为 3670平方米 ,有可容纳100人带弧形雨篷的主席台,观众席可容纳6000人;带有天然草皮足球场,标准9 1.22宽的 400塑胶跑道;设计配有高低频组合音响、终点电子计时屏;体育场看台一层为竞赛工作区、力量训练房和健身房,二层为三个多功能教学厅和 400平方米 的体操房,目前尚未完工或待建。


 


附件(八)(请查看学院相册)